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地评线】金羊网评:以“滚烫初心”奔赴赶考之路******
新时代新征程,党员干部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怀揣为民初心,根植为民之情,一路乘风破浪、砥砺前行,以“滚烫初心”奔赴赶考之路,为民生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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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实干精神,以“点滴在心头”之情真抓实干。“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站在历史新起点上,党要有不怕险阻、事必干成的决心和毅力,在为民实践中发扬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实干精神,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扛起岗位责任,以深切之情、务实之举真抓实干,以“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征途漫漫,惟有奋斗。要拿稳接续奋斗的“接力棒”,坚持一茬接着一茬干、一仗接着一仗打,满怀自信走好奋斗之路,昂扬奋发奔赴美好未来,把人民群众的向往逐一实现,助推民生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李俊成)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