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贵州桐梓:家门口的“小”工厂 解决群众“大”就业******
多彩贵州网讯 (王贤会 本网记者 王信) 1月9日,记者走进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高新区(经开区)尚匠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机杼声不绝于耳,工人正在工作台前忙碌地工作。
工人忙碌着
曾周波是桐梓县楚米镇马元岩社区的一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通过社区的介绍,他进入该工厂务工。“我目前每个月的收入在4000元左右,在这里上班既可以照顾家庭,还可以挣一份工资。”曾周波告诉记者。
工作中的曾周波
像曾周波一样的工人,工厂里还有很多,因为家庭的各种情况无法外出务工,该公司的引进,实现了他们在家门口就业的目标。
“我们工厂主要解决了大部分群众的就近就业。”尚匠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杜碧红表示。
近年来,桐梓县各乡镇积极引进企业,不断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帮助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
遵义鸿腾汽车配件加工有限公司工人正在操作机器
在遵义鸿腾汽车配件加工有限公司,公司员工熟练地进行着汽车配件加工。据公司负责人郑林,目前公司主要是解决了不方便外出打工的家庭妇女的就业,做到挣钱顾家两不误。
“在这里上班,既可以照顾老人和小孩,又可以挣钱补贴家用。”该公司员工、桐梓县官仓镇红旗社区居民黄安静说。
“接下来,我们公司将会增加更多的岗位,解决更多的群众就近就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郑林告诉记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